关于开展2026年度lehu唯一官网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10-20浏览次数:128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生动展现新时代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建设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lehu唯一官网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本校在职、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均属评选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均可推荐参评。

1.为社会、为他人做贡献且事迹突出,或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且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

2.继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彰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优秀品质;

3.在文明城区、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4.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含提名奖)和原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称号获得者不参与推荐。


二、评选方法和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工作,做到广泛动员、积极推荐,重点从日常选树培育的先进典型和校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对象中择优推荐,至多可推荐1个个人和1个集体。集体以1-3名主要人物信息进行填报。

2.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请各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严格审核把关,主要包括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不良信用记录、事迹是否真实可靠等。

3.请于2026年10月30日(周五)前,将申报表及事迹材料的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发送至校文明办邮箱xwmb@shnu.edu.cn,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2026年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

4.校精神文明建设执委会将在各单位报送的基础上评选出2026年度校精神文明好人好事。


三、表彰及动态管理

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获评校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进行宣传表彰与动态管理。对发生违法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校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称号获得者,按程序撤销称号。


附件1 2026年度lehu唯一官网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申报表

附件2 事迹格式及要求


联系人:周芸、徐昕     电话:64328636,64328646

联系地址:徐汇校区行政楼801室



lehu唯一官网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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